第四十二回 花涧赌约(1/2)
作品:《九州万灵记》狼妖说道,“今日吾请了王盘山天王洞金盘大王和天王水涧涉水神蛇前来助阵,明日咱们就来个瓮中捉鳖,手到擒来,把那个公输步抢回来!”>
说着看向那两个背对着赵致远的妖怪。>
这时又听那乌鸦妖道,“阿桑尼,万灵娘娘有命,吾等的主要目标是他手中的那个公输步,伤他分毫不得!”>
那豹子妖说道,“吾就不明白了,娘娘千尊咛万嘱咐,竟要吾去抢一个嫩小子。”>
狼人说道,“那嫩小子是娘娘钦点的人,所有妖怪一得号令,都争先来寻,吾们运气好,正好撞见,到时候事成,娘娘一定大大有赏!”>
乌鸦妖说道,“曜子头,抢人的时候留最好干净抢小子,否则死了小子,回去吃了大伙把你!”>
豹子妖说道,“库塔!你个乌鸦嘴,吾的肉不好吃,其他兄弟是如何也不会吃的。”>
赵致远心道,这些妖怪说起人话来,有的颠三倒四,有的含糊不清,各有特色,真是涨了见识。>
这些妖怪又说了好一阵,两三句不离“万灵娘娘”“娪姬大人”之类的,却再没提公输步。>
赵致远便没再细听,当即向着南郊而去。>
他得知了小师弟的去处,心中又惊又喜。>
惊得是为何一群妖怪也要找小师弟,喜的是知道了那个书生秀才和小师弟的所在。>
第二日,>
赵致远一番乔装打扮,沿途留了派中记号,独自来到西湖边。>
果然寻得一家叫做花涧肆的酒楼,>
二话不说,上了酒楼,蹲了个角落,要来两碟小菜,暗中观察。>
待到中午,>
果然发现那个秀才来到了酒楼。>
公输步被他绑着,跟在身后。>
秀才指了临窗一桌,拖着公输步径直坐下。>
赵致远埋下头,不敢照面,只能静观其动,再想办法伺机营救。>
那秀才随即招了店小二,说道,“小二哥,你们这儿不知有什么好菜?”>
店小二见他衣衫褴褛,穷酸样貌,招呼甚是怠慢,“客观,我们这儿可是杭州城一等一的酒楼,就是不知你想吃什么?”>
他言下之意就是什么都有,只要他说得出来。>
秀才一听,极是欢喜,“那给我来一份玉带彩罗衣、牡丹鲍鱼黄、一只玉兰鸡子、两碟金钱御河、一盘紫落五柳,煲一个桂花松宝汤,再加一份五彩鲜虾丸,一份兰花鸳鸯鱿,然后配以龙游紫海!”>
赵致远暗自嘀咕,“没想到一个穷酸秀才,一提吃的,倒是十分开心。”>
店小二听他说得头头是道,瞠目结舌,“客观,你点这么多,吃得完吗?”>
秀才扔出一大锭银子,“今日我收了个儿子,自然要庆祝一番,你管我吃不吃得下。”>
那小二一见银子,当即喜笑颜开。>
秀才又道,“再温两坛酒来,我要和我儿子喝个痛快先。”>
店小二躬身领命,当即拿了两壶热酒,秀才接酒大饮,饮完用手在嘴角一揩,递给小师弟笑道,“来,该你饮了,喝完过后,你就得叫我父亲大人了!”>
秀才把酒坛递到公输步面前,公输步一动未动,>
面无表情,>
不理不睬。>
“怎么?你不喝?”>
公输步不动声色。>
秀才见公输步不答,又道,“儿子,你一路都不说话,是不是怪我绑着你,不开心了?”>
公输步不置可否,那秀才便念了口诀,当即松开了公输步身上的紫色长鞭,又将酒坛递给他,公输步仍是不动。>
“怎么儿子,还不喝?”>
“在下有名有姓,不叫儿子。”公输步忽然开口。>
秀才嘻嘻一笑,“哟,儿子,你可终于愿意和父亲大人说话了,我还以为你是哑巴呢。”>
公输步不屑,“乱叫人儿子,非是君子所为。”>
那书生邪笑道,“嘿嘿,我本就不是君子,这酒你到底喝不喝?”>
公输步毅然,“不喝。”>
“为何?”>
公输步正经道,“我不能喝有三个原因,其一,我是被你绑着来的,非是自愿,其二,我不是你的儿子,不受你命,其三,我是稷山书院弟子,书院有规定,弟子不能喝酒。”>
秀才将酒坛一扔,大怒,“哼,普天之下,想要做我阿晚儿子的数不胜数,我是见你资质不错,又念你救我一命的份上,这才纳你为子,这两日我可有亏待你,你休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公输步冷冷道,“我是不会做你儿子的,咱们道不同不相谋,你还是趁早放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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