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老虎掉进陷阱了(1/2)

作品:《明末:我是神豪我怕谁

一座寂静的村庄里,秦朗带着上千人马悄悄的埋伏在了这里。

天刚大亮,一骑快马就疾驰而来。

“报公子,鞑子来了!”轻微的疲惫遮掩不住探骑亢奋的神情,他们从潼阳镇里引出了六七十骑鞑子。

后者是沐阳向北的一座大镇子,是清兵向沂州转移粮秣物资人丁等一系列缴获的中转站。

有近二百军兵驻守。

而秦朗带兵赶至的这处村落,距离潼阳镇就只才二十里。

沐阳的清兵有异动。

据从沐阳新近逃出的人说,城里的清兵不止开始清点粮食物资了,还对俘获的男女开始分鉴,很多年纪大一点的人,还有身体不好的人,都被拖出去杀了。

秦朗立刻就判定清兵要走了。

不走的话他们可没必要这么做。

每个被杀的人可都有亲人的,杀人除了激化矛盾增加仇恨外,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减轻负担。

一两个月时间里从华北一路走到辽东,沿途几千里路,身子骨不好的人如何熬得过去?

鞑子要的是可以劳动干活的壮男健妇,可不会要一些病鸡弱鸡,那不仅会减少他们缴获的质量,拖累整个行进的过程,还可能在队伍中传播病疫……

所以杀掉老弱就是最好最见效的法子。

历史上满清入关,后世人都只看到南方各省频频抵抗,北方各省似乎都当了顺民,却不知道满清的多次南略入塞,给中原地区带来了多么大的创伤。

更别说此前的十几年里,关中、河东、中原、淮西还都是农民军活跃的区域,不管是人口还是财力物力,早就在不断的厮杀和灾害当中,损耗殆尽了。

做出判定后,秦朗就心头有了打算。

他决定改一改之前的计划,出动兵马跟清兵打一打。

一具具死不瞑目的尸体和一件件令人发指的惨事,逼的他无法做到无动于衷。

清兵不走的时候,他不敢撩拨他们,免得那时候的清兵调集起兵力狠狠给他一下子。

可现在清兵要走了,而且主力都已经不再沐阳不再峄县,甚至是不再兖州了,这个时候秦朗若还是还胆小怕事,他就太龟孙,太不是男人了。

秦朗准备趁这机会给沐阳的清兵一下子,比如说打下这潼阳镇。

在短短几天时间,潼阳镇里就陆陆续续汇聚了一两千壮男健妇,还有大批的粮草物资。

如果把之打掉,就纪庄现如今的体量,那不管怎样可都称得上是一次‘辉煌’胜利。

虽然对清军的打击无足轻重,但他秦朗内心里好受了。

而且一旦燃起战火,还打赢了,他手下的人马历经了战火的磨砺,打赢了清兵,那从精神面貌上也会叫人焕然一新的。

“传令下去,所有人都埋伏好,听命行事!”

秦朗摩挲着手中的弓箭,这是汪敏送来的一张硬弓,足足两石力,拉满弓,利箭五十步外都能洞穿铁甲。

他现在的准头是很强的。

远远的,十几骑狂奔而来,在他们的身后,六七十清军骑兵正狞笑的看着他们。

这些苍蝇一般的无赖汉儿,这次是逃不掉的了。

他们会耐着心的缀在敌人的后头,直等着敌人的马力耗尽,因为清兵对自己战马的耐力有着绝对的信心,关外关内战马上的差距很一目了然。

这十几汉骑没能第一时间就逃脱他们的追寻,就是最大的失误。

为首的达哈苏成竹在胸,看着前方的十几骑,就像是大猫看着小老鼠一样。直到十几骑的身影没入了一片村庄废墟中,他的脸上才露出恼怒色。

眼看着那十几骑的马力就已经不支,接下来他们要做的就是轻松收割敌人头颅了,这群人却钻进了村子里。

虽然仔细的去搜索,肯定能把他们一一都找不出,但这无疑要花费更多的精力,浪费更多的时间,而且危险也更大了。

达哈苏是分得拨什库,满清入关后这一官职唤为汉名就是骁骑校,是崇德元年(崇祯九年)就上战场的老兵了,出身旗丁的他战场上已经厮杀了七年,经验很丰富。

他知道战场上厮杀,除了刀枪弓马之外还有一种武器叫火器,只要操纵得当,一个十岁的小崽子都能用火器轻松收割他这种百战老兵的性命。

村庄地形相对复杂,存有太多的变数。

他心底里是真后悔,后悔没能放开战马,在那些敌人进入村庄前拦住他们。而且偏偏这个村子还是劫掠焚烧过的废村,不然,放上一把火,也能把人逼出来啊。

不过现下都已经追到这一步了,还能叫煮熟的鸭子飞走吗?

“阿布凯、巴克什,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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