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朝堂之上(1/2)

作品:《三国:从签到开始无敌

第十七章 朝堂之上

“我辈先祖,从中原迁移此地,已有几百年,中原豪族向来看不起我等偏远家族,如今正是守土扩边之时,诸君当奋力前行,光宗耀祖!让中原那帮豪族看看,我等不比他们差!”

“诺!”

一百多人齐声喊道。

“前路漫漫,唯奋力前行,皆为正途。

需尽人事,方有可能不听天命!一路走好!”

公孙家主红着眼眶大声喊道。

这些都是家族的好儿郎,如今为了前途,前去高句丽,我等儿郎与中原相比也不差,却只能去远处搏一个前途。

众人上马,路边年轻的媳妇和孩子们齐声唱到。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众人皆掩涕而去。

这一百多人去到高句丽,成为了王山势力的中坚力量。

待王山势力成熟时,这些人死了一大半,剩下皆成为各自家族的顶梁柱。

这些既得利益者,也成了后来王山改革的最大拦路虎。

世上的人没有对和错,只是各自的责任不同罢了。

这些肩负着家族兴衰的人,注定要为了下一代,下下代奋不顾身。

……

程昱写了表章连带着几箱金银珠宝,进了洛阳。

裴元绍先带着几箱金银进了张让府邸。

“王太守果然乃我大汉忠良!”

张让看完裴元绍的表章后便说道。

“王太守言此皆关内侯之功,若非关内侯,自然当不了辽东太守,也绝对立不了此功。

此番过来,太守命我等收集辽东金银珠宝呈与关内侯,还嘱咐我等,必不可忘关内侯提携之恩。”

张让听到此言心中大喜,心中暗暗想到:“如今我等与何进争锋,世家贵族皆倒向何进,皆因何进为大将军,手中握有兵马,辽东虽远,但此人乃白身,靠我等提携才当上太守,当为我等所用,说不定日后也可为一支奇兵。”

在汉朝这个讲究出身的社会,一个人的身上打上了印记,一辈子都不会洗刷掉的。

不然黄巾起义时卢植身为司令,岂能连小黄门左丰索要的贿赂钱也没有,只是自己身为清流,绝对不能向小黄门贿赂。

要不然自己就会身败名裂,就算进监狱,也不能贿赂宦官。

洛阳城的大街熙熙攘攘,除却中间的御道没人敢行走,两旁的街道人流如织,载货的牛车,管院的马车,沿街的上铺,摆摊的小贩,将这个四百年都城的繁华展现得淋漓尽致。

灵帝解除党锢,大赦天下,如今天下人都觉得大汉又将兴盛。

西汉为汉高祖刘邦所建立,建都长安;东汉为汉光武帝刘秀所建立,建都洛阳。

中间曾有王莽篡汉自立的新朝。

汉高祖刘邦虽然出身低微,但是他所建立的汉朝,确实很伟大。

和秦朝短短几十年的统一不同,汉代早期提倡黄老之学,确实做到了休养生息。

包括到了汉武帝时独尊儒术,都非常注重百姓的民生。

秦朝时人口两千万,到了汉代增长到了六千万人。

汉朝确实是世界上一个伟大的王朝,文景之治后,经济实力直线上升,成为东方第一帝国,与西罗马并称两大帝国。

而到了汉武帝时期,大汉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强到的帝国。

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

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

匈奴战败向北狼狈逃遁。

张骞出使西域开辟了著名的“丝绸之路”。

大汉确立了了世界贸易体系的中心,一直延续到了一千多年后蒙古人的叛乱。

“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这句话不仅仅是一句口号而已。

汉代是第一次主动出击,将一直犯边的匈奴去干的跟流浪狗一样。

“封狼居胥”是汉代的一个丰碑。

霍去病率军北进两千多里,越过离侯山,渡过弓闾河,与匈奴左贤王部接战,歼敌七万人,俘虏匈奴屯头王、韩王等3人及将军、相国、当户、都尉等83人,乘胜追杀至狼居胥山(今蒙古国境内肯特山),在狼居胥山举行了祭天封礼,在姑衍山(今蒙古国的宗莫特博克多乌拉山)举行了祭地禅礼,兵锋一直逼至瀚海(贝尔加湖)。

狼居胥是匈奴的圣山,是匈奴祭拜的地方。

在狼居胥山举行了祭天封礼。

杀人诛心,不过如此。

听一听当时匈奴的民歌就知道当时的情景。

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

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

汉朝以后,再无朝代如此扬眉吐气。

就算汉末时期,吕布、公孙瓒也都在边疆赫赫有名。

诸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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