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目的(1/2)

作品:《这个三国很核理

真定西南百里有山,其名曰井陉,属太行山脉分支。而汉末的太行山还有另一个叫法,那就是五行山。

林朝命手下人找寻的猎户,就是一群熟悉井陉山地理情况的人。

此次出来林朝带的人不多,兵不过两三百人而已,将也只有张飞林夕,外加刘备不放心他的安全,硬塞进来的典韦。

这么点人一头莽进井陉山中,如果迷路了很容易困在里面走不出来,所以这些终年混迹于山林之间的猎户有巨大的作用。

为了稳妥起见,林朝并没有选择跟这些猎户进山,而是率领着手下在山脚下等待,等猎户们找到黑山黄巾的聚集地后再上山。

没错,林朝此次出来的目的,就是寻找黑山黄巾。

咋一听黑山黄巾,不知内情的人还以为它是黄巾余党,其实它和张角的黄巾起义关系并不大,甚至说毫无关系,只是借用其名而已。

事实上,黑山贼被称为黑山黄巾还有一个缘由,那就是其首领张牛角曾追随过黄巾起义,一度当上了黄巾军的中层将领级别。

可惜号称百万大军的黄巾起义旋起旋灭,不过短短十个月,张角三兄弟先后身亡,神上使张曼成,渠帅波才,彭脱也都惨遭汉军歼灭,张牛角只能趁乱逃亡。

逃出生天的张牛角趁机收拢流民,依照黄巾的制度,将流民编练成了一只不小的武装力量。势力渐渐扩大的时候,也终于引起了官府的注意。

为躲避追捕,张牛角带人逃进了深山,自号黑山黄巾,聚啸山林,并且时不时下山侵扰附近乡县,为祸甚大。

时至如今,张牛角所部已发展到五六万人之多,当然里面包括了老幼妇孺。饶是如此,能战之兵也有近两万,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井陉山下,林朝找了一处阴凉的地方,坐在石头上,从马背上拿出一袋羊肉干慢慢咀嚼着,时不时喝上一口军中伙夫煮的小米粥。

说实话,在汉末林朝最难适应的就是衣服和伙食。

这个时代的衣服讲究个衣袂飘飘,宽衣广袖,这才符合当代的审美。若你拿一件紧身衣穿上,纵然你身材再好,也会被人当成变态。

毕竟世家门阀高高在上,总不能让黔首百姓看到他们衣服下面的那一块块肥肉,或是瘦骨嶙峋般的一根根肋条,这样不利于保持他们的神秘和威严。

失去了这两样东西,又如何统治百姓?

有些东西看清楚之后,也就那么回事了。

但对于穿惯了后世衣服的林朝来说,汉末的衣服简直是一种折磨,太不方便了。

如果说衣服还可以慢慢习惯,那饮食绝对是最不能忍的地方。

这个时代调料少得可怜,没有味精,没有鸡精,也没有王守义,甚至连辣椒也没有,这直接导致林朝吃什么都觉得没有味道。

最过分的是,现在连馒头都没有,更别提面条什么的了。

你让一个以面食为主二十多年的人连口馒头面条都吃不上……

天下间还有比这更残忍的事情吗!

林朝端着粥碗,恶狠狠地咬了一口肉干,心中暗暗下定决心。

等弄到一块地盘之后,一定要把馒头面条发明出来,并且在统治的地方大力普及,争取平民百姓也能一天一顿面条走起……

林夕走了过来,看样子有事想说,但是看到林朝手中还没吃完的肉干时,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小米粥供应是足够的,但肉干属于高等物资,林朝下令严格分配,一视同仁,而林夕又正是在长身体的时候,肉食根本吃不够。

“给你吃吧。”

林朝将自己那袋肉干递了过去。

“兄长,这如何使得。”

林夕赶紧推辞,不过目光还是忍不住看了一眼口袋内的肉干。

“真的不要?那我可就收起来了。”

看见兄长似笑非笑的目光,林夕尴尬一笑,接过了口袋,伸手掏出几块肉干就往嘴里塞。

林夕一边吃,一边开口说道:“兄长,玄德公将有断粮的危机,常山郡各县也只掌控了一个真定,刘使君那边也有随时被人告发的危险,在这个关键的时候,我们进山干什么?”

林朝这一手操作,不仅仅是林夕看不懂,就算刘备刚开始也是反对的,可林朝坚持己见,刘备这才同意。

面对自家弟弟的疑惑,林朝笑了,随手捡起一根树枝,打算给这小子好好上一课。

“子煦,你可知林中百兽之王是什么?”

“应该是老虎吧。”林夕有些不太自信的回答道。

林朝点了点头,伸出树枝在地上写了一个虎字。

“那你认为身为百兽之王的老虎,能不能敌得过数十头野猪呢?”

说着,林朝又在老虎的旁边写上了野猪二字。

“这……”林夕摇了摇头,“纵然是老虎,也不可能同时敌得过数十头野猪。”

“完全正确,可若是一只蚊虫叮咬野猪,野猪是否有办法驱赶或拍死一只蚊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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