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章 控股公司(1/3)

作品:《重生从承包杀猪开始

公司管理层购买股份则需要不少钱,因为百分之五的股份就是五百万,公司管理层樊家民王学忠他们是拿不出这些钱的,陈志城就向他们提供借款,等以后有钱时再还给他,总共有十名高管人员有资格购买新公司股份,每人就是五十万,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陈志城作为高管之一,当然可以买五十万的股份,这五百万让他交给公司就可以了。

高管和职工的股份才占百分之十五,县政府占股百分之二十,那就是两千万,两千万对于政府来说,也不是一笔小数目,财政上一时拿不起,但这不要紧,还有后续的动作,这都是陈志城与县里商量好的。

除此之外,还有百分之六十五的社会股份,这些社会股份,并不是说,任何人都可以买,而是有一个购买底数,至少拥有五百万身家的人,才能购买新公司股份,也就是说,出手就要购买五百万股。

这样的要求就把普通的股民给排除在外了,而能买到这些股份的是什么人呢?只有拥有身家的民营企业家。

这一切都是陈志城来操作,东林县身家五百万以上的没有几个,而这些人未必愿意拿出五百万去购买什么股份,土包子企业家才不会去做这些事,所以,这些股份,最终还是由陈志城出钱全部购买下来,这样的话,新公司就等于是他的了。

但是他不方便亲自出面把股份全买下,而是安排让别人代为持股,并且他还想着用香江的太多多投资有限公司购买一部分股份,有外资入股的公司,还是有一些优惠政策的。

于是,陈志城让粤东的地产公司老总吴新、沪市那边的田晓霞,浙省公司的张明,还有京城那边的吴烟然代他持股。

而实际股东是他,因此他就花了六千五百万元,将余下股份全部买下,并由上述几人代他持股。

股份就是这么一个构成,职工们最后基本上都买了股份,成了新公司的股东,

公司成立后,下一步怎么办?新公司只是成立了,但是他现在没有什么实物资产,只是帐上多了一亿的现金,根本没法进行营业啊。

成立新公司只是相当于一个手套,真正的目的是要将太多多食品公司的资产给吃下,这样才能实现新公司掌控原来的公司资产,进而才能包装上市,达到之前所设定的目标。

控制原来公司资产,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购买股权,通过控股而掌握原公司资产,而另一种方式则是直接购买原公司资产,转化为新公司资产。

第一种方式实际上还是两个公司,只是新公司控股而已,这种情况不适合在内地上市,适合在海外上市,因此这种方法不可行,而且大费周折后,老公司还在,达不到彻底改制的目的。

因而只有选择第二种,将原来的老公司资产买下,老公司注销,新公司成立。

老公司现在资产可是不少,经过审计,净资产大约在一亿五千万,新公司要是购买的话,需要贷款五千万才能买下,不过,这不是问题,贷款五千万对于新公司来说不是什么问题。

老公司的股份是这样的,陈志城还占有百分之十七股份,业建明的进出口公司占大约百分之十的股份,其余部分都是县政府的,因此一亿五千万买下后,一分配,陈志城还能分到不到三千万的现金。

而政府将获得一亿多的现金,可以说政府有了这一亿现金,就足以搞好县里的城市建设了,否则,县里的城市建设资金缺乏,导致城市建设落后,徐诺来了之后,认为这边太落后了。

陈志城与县政府这般操作,老公司的职工不反弹吗?还真没有什么反弹,因为这个事情并不是公开进行,而是新公司与县政府私下商议决定的,事后再透漏一些消息出去,让职工们隐约觉得他们就是新公司的人,而实际上他们都购买了新公司的股票,并且新公司购买老公司资产,是付出了真金白银,并没有让老公司吃亏,只是怕职工们担心身份转变而有所反弹。

然而身份问题最终还是抵不过经济利益,老公司职工都购买了新公司股份,每年分红都可以分不少,更重要的是,将来公司一上市,他们的股份就值钱了。

于是原来的老公司就不存在了,代之的是太多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将来将以太多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上市。

新公司成立后,成立了董事会,代表县政府担任董事的是王学忠,同时他还继续担任公司党高官,而樊家民则退出了公司,因为这么一改制后,那个生产饼干的食品厂就剥离了,他回食品厂继续担任厂长,但他在新公司也有了股份,他也乐得回食品厂担任厂长了。

其他人员就由陈志城全部来安排聘任,董事长是他的,总经理也是他的,而万正时让他聘任为常务副总经理,高佃国、朱佃石也出任副总经理,张海之前不愿意再呆在企业,被调到商业局担任副局长了,赵凡则继续留在企业,陈志城也没亏待他,安排他继续担任副总经理。

其他的中层干部基本上没有变,原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看上去还跟原来的老公司一样,只是公司的领导层发生了一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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