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我不做证人(1/2)

作品:《步步高升

胡副主任第一时间派人去了解朱四海的背景,当他得知朱四海不过是个出身贫寒的农家子弟顿时一颗心放肚子里。

他转脸给相关部门领导打电话:

“一定要严肃处理这件事,让行凶打人者受到最严厉的惩罚!绝不能助长这种光天化日之下目无法纪动手打伤普通老百姓的恶劣行为。”

官门中人,最擅长一句话把事件放大缩小。

经胡副主任这么一表态,市捕快局的领导对这件原本很普通的公共场所斗殴案重视程度瞬间提高了好几个层次。

负责审讯朱四海的捕快得了上级领导的指示,对此案的态度非常重视,为了让案件当事人给出“需要”的口供,捕快也费了不少心思。

派出所审讯室里。

朱四海一脸憔悴坐在椅子上,对面一张条形桌后坐着负责审讯他的两位捕快,一位中年胖捕快带着一位年轻下属。

胖捕快面无表情看了朱四海一眼,张嘴开始讯问:

“姓名?”

“朱四海。”

“年龄?”

“三十一。”

“工作单位?”

朱四海脸上犹豫片刻,回答:“江阳集团南城分公司。”

在公司对自己正式开除公告出来之前,他朱四海依旧是江阳集团南城分公司的正式员工。

最起码他自己是这样认为。

胖捕快懒洋洋打量一眼一旁年轻捕快的记录本,见他笔走龙蛇写完了刚才几句话,接着往下问:

“你认识受害人黄老板吗?”

“认识。”

“你跟他什么关系?”

朱四海稍显迟疑,回答,“朋友。”

胖捕快冲他点点头,又问:

“既然你跟黄老板是朋友,为什么会在公共场合动手打他,还把他打伤进了医院?”

朱四海急赤白脸对捕快解释:

“捕快同志,我当时真没想动手,是黄老板他一直骂我,他说话太难听我才会忍不住打了他两拳,真的只有两拳。”

胖捕快:“无论你当时打了一拳还是两拳,现在黄老板被你打的昏迷住在医院是事实,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这一点你再怎么狡辩也没用。”

眼看胖捕快把“故意伤害罪”的大帽子往自己头上扣,朱四海急的想从椅子上站起来。

可惜审讯椅前面早已被安了一个横栏,他猛的起身又被拿到横栏的阻力挡的跌坐回去。

“捕快同志,我没想为自己狡辩,我只希望你们能够调查清楚事实真相,黄老板当时真的骂了我很难听的话,我实在忍不住才会对他动手?我也没有想伤害他!”

“谁能证明黄老板先骂你?”

“这?”

朱四海迅速在脑子里盘旋一圈,突然想起自己和黄老板发生冲突的时候站在不远处的程大伟。

他连忙对胖捕快说:“我有证人能够证明是黄老板出言侮辱我在先我才会动手打他。”

胖捕快眉头微蹙,眼里闪过一道不耐烦。

不过他并未忘记审讯室里有实时监控,仍旧按照审讯程序继续问:“你所说的那名证人,你认识吗?叫什么名字?”

朱四海回答:“他叫程大伟,是江阳集团南城公司招商融资科长。”

胖捕快没想到还真有这么号证人的存在?这让他眉心皱的更紧了。

他心念一动又问朱四海:“你跟这位证人什么关系?你们之间有没有特别交情?”

法律明文规定跟案件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充当案件的证人。

胖捕快巴不得朱四海和程大伟之间最好有足够亲密的关系,如此一来,这个证人就没资格作证。

朱四海:“程大伟是我同事,也是我大学同学,但是我跟他之间在公司里的关系向来水火不容,他绝不会为了我做伪证。”

朱四海前半句话让胖捕快眉梢带喜,后半句话却又让他心凉了半截,不过他脸上并未露出半分。

朱四海生怕捕快不信,喋喋不休道:

“捕快同志,你们可以去南城公司找程大伟,他一定会告诉你们我说的全都是事实真相,我绝对没有故意伤害黄老板的心思,明明是黄老板挑衅我在先。”

胖捕快一脸不耐烦冲他冷冷看一眼:

“你说的这些情况我们会去调查,但是无论事情起因是什么,黄老板被你打成重伤躺在医院是事实,你必须为自己的过激行为付出代价。”

胖捕快并没有当场给朱四海扣上一个“故意伤害”的罪名。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万一公安真按照故意伤害的罪行起诉朱四海,他肯定要坐牢。

这一点胖捕快心知肚明,朱四海自然也非常清楚。

所以朱四海现在寄希望两位负责调查此案的捕快立刻去找程大伟把整件事问清楚,让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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