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零四章 昨夜,有人暗杀我(1/2)

作品:《魇醒

单纯从米尔斯·费德罗这个人的角度去梳理情况,马上会清晰很多!

米尔斯·费德罗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生意人,是雷鸣登军工企业的实际掌控者,他应该是……将一部分股权低价卖给治安署长彭斯·罗德曼,完成了对联邦官员的收买,或者说凭此打开了联邦政府的官方销售渠道。

他的长子,也是公司的第二大个人股东,威尔斯·费德罗曾经说过,整个首阳行省治安部的武器供应全部被雷鸣登军工垄断;

其中最典型的标志,就是首阳行省治安员标配武器,点三七和点四五左轮手枪,他当时甚至很自豪的炫耀这件事…

毫无疑问,这样的官方销路,应该和彭斯署长的帮助有一定关系…彭斯·罗德曼家族两代人都在治安系统,是联邦高层官员的代表…这是典型的官商结合。

旧时代的商业本就是这样,在罗迪尼亚大陆现今并不自由和发达的市场环境,想要赚钱,最主要的方式就是依靠官方渠道…

这符合经济学规律,越是自由与先进的市场,个体经济才会越发达,铁民个人才有通往财富的道路,而铁民个体越有钱,会更加刺激消费市场,让整个经济环境活跃起来,形成良性循环……相反,财富之路越依赖联邦政府,则代表着当地社会结构越落后……在联邦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会发现,有钱人基本都是和政府相关的人,而个体经济层面都过的十分艰苦。

从总体上…这也能得到印证,掌联邦政府的人全部都是顶级富豪。

资本主义嘛……

至于为什么治安署要干掉米尔斯,应该也和雷鸣登军工公司相关……莫测大胆假设,仔细揣测并推理...干掉米尔斯或者是因为其他资本力量或者政治力量眼红雷鸣登的生意,也可能仅仅因为威尔斯所说的这次订单,联邦政府想要低价拿到一批先进的武器。

至于老彭同志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或者说什么立场……莫测摸了摸下巴,同样发散思维。

彭斯·罗德曼应该是和米尔斯站在一起的,这毋庸置疑,第三大个人股东的身份说明了一切……雷鸣登公司赚钱的同时,也相当于彭斯老兄得到财富,所以彭斯一定会不遗余力的在联邦斡旋,为雷鸣登争取更大的官方采购订单。

只是,不幸的是!彭斯老兄同样成为了这场利益角逐的失败者…彭斯·罗德曼失去治安署长的职位很可能不仅仅因为自己的第一次任务,之后被联邦政府追责,应该也包含这种背后的利益之争。

而且,在被竞争对手发现他是雷鸣登军工的第三大股东后,对手已经准备彻底把他从铁神的世界抹去…所以,昨夜治安署,姑且推测是雷鸣登军工的竞争对手,在接到了艾良的联系后第一时间派出了白银之手,配合暗杀任务。

这应该是说的通……

莫测用尽了自己贫瘠的知识储备,将所有的线索如同珍珠般一颗一颗连接到一起,终于形成了以上逻辑通顺的推理过程。

目前为止,想不出更加合乎逻辑的推测了…

艾良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呢?

莫测在这个基础上思考片刻,却仍然毫无头绪。

继续翻动彭斯老兄的秘密档案,里面的另一份文字引起了他的关注。

是彭斯·罗德曼在职期间的两次会议记录…

副署长黎刚反对治安署成立特别行动组织,虽然记录上语焉不详,但还是能明确的看到黎刚的态度…因为黎副署长当时的讲话,被完整的记录下来:

“联邦政府作为铁民社会的领导者,作为每一个铁民的代表,应该致力于维护铁民社会稳定,为铁民提供足够完善的生活保障,消除贫富差距等等社会核心问题上……而不是消耗大量经费,在治安署建立暴力管控组织……”

这真是……有眼光有见识的一位基层人员啊!在这样的时代,能有这样的社会认识,真的很难得。

而且,黎副署长敏锐,也很明确的将白银之手定义为“暴力管控组织”…虽然监察署和惩罚者的实际背景也是这个,但是监察署似乎更加理性一些,有着更好管理准则,比如《天罚》,比如《公约》。

想到黎刚署长家徒四壁的情景,莫测不禁长叹一声。

如果早能认识你,没准就去找你聊聊马哲主义和铁民战争了,我没准也能跟着做一个开国元勋。

可惜,黎刚副署长缺乏足够的力量和依靠,也没能深层次的融入联邦政治,成为了阻挡白银之手成立的棋子,最终失去生命…

原来从彭斯·罗德曼还是治安署长的时候,联邦政府就已经有了成立白银之手的初衷…之后的具体实行方式则是通过连续两启模仿手术刀的案件,得到“契约者案件增加,需要增加对契约者世界的管控”的理由。

实际目的是为了和潘多拉竞争……

既然是模拟手术刀的案件,受害者可以是任何一个人,不过联邦激进派显然没放过这个的机会,选择了两个都有清除意义的受害者——为了侵吞雷鸣登军工企业,干掉米尔斯·费德罗;为了清除建立白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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