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把它吃了(1/2)
作品:《穿书后我不是人了》辞别一众师兄弟,疾风和陆禹霆派来的一众保镖急忙往回赶。
疾风心中清楚,这妖怪现在受了不清的伤,一定会更加疯狂的残害人,来恢复自己的伤势。所以,晚到一天,就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冤死。
所以,一行人紧赶慢赶,吃喝都是在车上解决的。司机换着当,日夜不停地赶路。
而事实也确如疾风所料,本来狐狸上次被他剥了皮,只要在几个人,伤势就好了,也就不必再杀人了。可惜,红蕊看着自己面前已经死透了的男人,狠狠地踢了一脚。
旧伤未愈,新伤又增。对人类的憎恶又多了几分,红蕊摸着自己身上大大小小的洞。
那些子弹打进自己的身体,有一些甚至刺穿了她的血肉。将身体里的子弹全部取出来,竟然有二十多颗。
本来快要长好的皮,又变得坑坑洼洼。"啊!"女人仰起脖子,愤恨地大叫了一声。
现在城门口每天都有警察在看守着,红蕊受伤不轻,就只能在城外抓人。
她现在也不在乎这些男人年龄相貌了。为了尽快恢复,她来者不拒。几乎是见到一个男人就杀一个。
之前,她只是通过身体吸收男人的精气来修炼。现在,她看得上的就这样做。看不上眼,也不放过。直接把人的精华从身体里活活掏出来,生吃,比如脑花,心,肝……渴了就喝一口人血。
在她眼中,这些人类已经完全变成了她的猎物。就跟以前在林子里捕猎那些小动物一样,都是食物。
同一件事情,做得多了,就变得麻木了。杀人也是这样,慢慢地,从一开始的不适应,到现在的习以为常。红蕊舔了舔自己唇边的血,竟然又开始了自己的回忆。
记得自己第一次杀的人,叫什么来着,哦!对了,是那个叫洪爷的。那时候,她还是一个服务员。
记忆回到刚刚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红蕊的人形很好看,皮肤白皙,凤眼红唇,不用化妆就已经很突出了。
那个胖乎乎的李经理也是看中了这一点,才会主动问她,要不要来上班的。
她被李经理分到了顶楼的一个包房,虽然整个饭店也仅仅只有三层高。
红蕊长得漂亮,学东西又快,没半个月时间,就能够独当一面了。
刚好带着她的女人要辞职,红蕊就变成了这个包间的负责人。其实,并不是每天都有客人的。所以,红蕊有时候过得很自在。
绿意就没有这么好运了。它一只土鸡,如果不是误打误撞吞下了狐狸的宝贝,根本就没开智。
即便是变成了人形,也没有聪明到哪里去。所以,当红蕊不在的时候,她经常会被人指使东指使西的。
绿意也傻乎乎的,别人说什么就做什么。虽然手脚笨拙,但是胜在听话。
而一切的改变都源于一个人的出现。这天下午,刚好是吃晚饭的点。
红蕊负责的包间也来了两个客人。正是那天在门口遇到的洪爷,不过他身边的女人已经不再是那天的了。
红蕊上前招呼着客人落座,又询问他们:想要来点什么!?洪爷抽了一口烟,缓缓吐出来,都喷在了红蕊的脸上。
不过,这对于一只狐狸来说并没有什么,屏住呼吸就好了。所以,她面不改色,依旧保持着微笑,看着这个男人。
经理说了,见人三分笑。狐狸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既然这是工作的一部分,那就好好遵守呗!
洪爷迷起了眼睛,盯着这个女服务员的脸蛋。"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哎呀!洪爷~!"一旁的女人当然不会乐意,自己好不容易到手的男人被别的女人吸引。
"好好好,小宝贝,想吃什么?"洪爷看似不再去注意红蕊了,实际上却一直心里痒痒的。
洪爷这人,向来喜欢女色,身边的女人也是隔三差五就要换一个的。
只要是他看得上眼的,总会想办法弄到手。当然,总会有一些女人不识相。那就需要动用点儿手段了。
能这样目无法纪的人,不是有钱就是有权。洪爷就是家里有钱的富二代,倒也不是能一手遮天。
不过,他养了一群混混,要是税让他不顺心了,就让人去他家去他公司闹,或是套上麻袋打一顿。他心眼小,不依不饶的,总这样下去,搁谁谁能受得了天天被骚扰?他还专门去挑那些没有背景的,自然就无往不利,小人物都不敢得罪他了。
这天在酒店里看到红蕊,虽然没有说上几句话,可是洪爷还是认出来这个乞丐了。
没想到,换了一身衣服之后,真是勾人的紧。那身段,该大的大,该小的小,还真是挺馋人。
让人暗中调查了一下,发现这人不知道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丝毫没有什么有用的信息。
洪爷心想,这女人应该没有什么背景,要不然怎么可能沦落成乞丐。想他还让人去调查一下,真是多此一举。
所以,洪爷就一个人来到了红蕊的包厢。包厢里除了她,还有两个上菜的女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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