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客气(1/2)

作品:《大国风华

早上被郑冬花叫醒,郑建国好半晌没回过神在哪,直到她拎着双棉鞋扔在床前,转身走了出去:“没想到你这么能睡,咱娘走的时候都没叫醒你,赶快起,我去给你下鸡蛋面。”

看了眼纸窗,郑建国翻身从床上坐了起来,全家上下只有一块表,还是郑富贵结婚时买的,时准时不准的,连个闹钟都没有,所以做什么都只能估摸着来。

等他利索的穿戴整齐后,拿起床前的棉鞋愣住了,昨天晚上踩的泥渍还粘在上面,然而探手处还能感受到上面的暖意,昨天他忘了把鞋放到厨房里灶台边,看样子是老娘专门给他拿过去烤的。

“面条下锅里了啊,你赶快起——”

郑冬花的声音传来,郑建国将棉鞋套在了脚上,感受着暖意出了帘子:“我起了,爹他们又都去水库了?”

“今天分了两班,娘走了老大会了,爹他们该回来了。”

热气腾腾的厨房里,郑冬花正穿着个夹袄忙活着,郑建国看了看灶台开口道:“以后别荷包了,直接打成蛋花撇在锅里,再多放点面条,咱俩一起吃——”

夏忙秋收全家人忙活的时候,都是郑冬花在照顾郑建国,所以就关系上来说,两个年龄相近的姐弟,关系也是不错:“那娘保不准以为我嘴馋呢。”

“你要是嘴馋,也不会整出胃病来了。”

想了一夜,郑建国想通了不少,当然那个昙花一现的念头是没找出来,而是他从全家人的身体状况对郑冬花的胃病进行了分析,这姐姐的心思比较敏感,小时候被老娘说了嘴馋后从那就不再要吃要喝,哪怕是旁人给的糖果点心好吃的也都是先让给他,那会儿的郑建国纯粹就是惯养的半大孩子,没心没肺的从未想过旁人的事儿,再加上生活条件是真的匮乏,缺吃少喝的——

郑冬花不知道郑建国的心思,看着面条差不多了便用海碗盛起,放在了灶台边的木凳上:“你就在这吃吧,别端过去端过来的,都凉了,吃过赶快去上学。”

“嗯。”

抽了眼锅里剩的残汤剩水,郑建国端起个小马扎坐到了凳子前,操起筷子将面条夹出一捧,放在了旁边的碗里,冲着灶台上的大锅抬了抬下巴:“吃不了,把那点面条汤盛了你吃。”

看了眼郑建国,郑冬花又看了看碗里正冒着热气的面条,端起后到了灶台边,操起勺子将剩下的汤都打了出来,竟是不多不少也盛满了碗,便坐到木凳前和他一起吃了起来。

菜是腌制的咸菜疙瘩,郑建国也搞不清这玩意的学名叫什么,这会儿每年秋收忙完,便到了大家准备的时候,由于这玩意生吃不如萝卜甜脆,炒了也没有萝卜香,当然最主要的是油没放足,于是家家户户的成为了咸菜的主要原料,往往能塞俩人的大缸里面满满一缸,吃的时候捞出切丝用辣椒炒了,那就是能下饭的好菜,而这样的一缸就能吃上好几年。

咸菜是用辣椒放了油炒过的,夹上一点放在面条里搅拌一下,既开胃又下饭的唏哩呼噜一顿胡吃海塞,当郑建国抹了抹嘴角站起身的时候,时间才过去没五分钟,感受着浑身的舒畅和暖意走出了厨房:“姐,我去上学了。”

“路上慢点,小心别滑倒,外边结冰了。”

郑冬梅放下筷子目送郑建国到了堂屋拿过书包,便回到了自己的饭桌旁开始吃饭,作为老郑家三代单传的独苗苗,这个弟弟的待遇一直都是全家的重中之重,三分钱一个的鸡蛋爹娘是从来没在乎过,每天的早饭必定都是鸡蛋面,以前可还挺他念叨怎么又是面条,现在也没听他说这些了,这两天的变化是有些大了,怪不得爹娘都是一改从前的态度,变的小心翼翼起来。

郑建国并不知道自己反常的表现被家人误认为是发育长大了,背着红五星的黄布书包出了门,望着才泛起鱼肚白的天空,双手交叉的抻了抻骨头拉了拉筋,听着骨缝里发出阵噼啪的声音,这才活动完手脚胳膊腿的向村口走去。

这会儿善县的高中有五所,与大多地方不同的是没有按照数字来命名,而是除了最大的善县高中以外,分别以红旗红星城关和地质来命名,后者属于还是矿务局在善县的附属高中,如果按照就业为目的的话,这所高中才是所有高中最好的那个。

郑建国就读的城关高中位于城西,从村子拐上大路沿着大路直走,进了城后右转再走上十分钟,便能看到一大块空地上两层答题——那也和狗爬似的。”

“谢谢。”

被人吐槽字写的丑,郑建国也没放在心上,记忆中他开出的处方不知被人吐槽多少次看不懂,还有人说本事不大字写的也差,更有人说是怕内容泄露没了本事,再加上他原本就是赤脚大夫出身,后者的说法倒是流传最广的。

可谁又知道写的这么像天书,只是因为看病的人太多,而病患这么多的情况也就导致了分给病人的时间减少,如果这会儿再一板一眼的去写,还要分出精力来想患者的病因啥的,那就会耽误太多的时间了,再说这方子并不是看不懂,否则药房的如何给你抓药?

也就是电脑输入法中的全拼和简拼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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